中国旅游报1月18日报道
王昆欣
各地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要以文旅融合为契机,抓住部门职能融合关键,做好顶层设计,落实“三定”方案,整合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努力形成发展新优势、新引擎、新动力
如果说2018年是我国文化和旅游全面融合元年,那么2019年将是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之年。在日前召开的全国文化和旅游厅局长会议上,文化和旅游部党组书记、部长雒树刚提出了“理念、职能、产业、市场、服务、对外和对港澳台交流等六个方面”的文旅融合要求。笔者认为,理念融合是基础,职能融合是关键,产业融合是目的,市场融合是重点,服务融合是抓手,对外和对港澳台交流融合是合力,六个方面相互关联、相互呼应、相互促进。文化和旅游融合不是简单的叠加合并,也不是单纯的归零重启,应按照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规律,宜融则融,能融尽融,有效融合;应尊重我国文化和旅游发展的历史和实际,凝聚共识,相互兼容,优化融合;应根据我国文化和旅游发展的基础和现状,以文促旅,以旅彰文,创新融合。
在“六个融合着力点”中部门职能融合是关键。原文化部门和原旅游部门各有各的职能、各有各的业务,长期以来形成了各自的工作思路、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各有特色,各有所长。在推进融合中,我们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特别是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重要论述精神,全面领会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重大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上来,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各地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要以文旅融合为契机,抓住部门职能融合关键,做好顶层设计,落实“三定”方案,整合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努力形成发展新优势、新引擎、新动力。
坚持“宜融则融、能融尽融”原则,落实好“三定”,实现有效融合。“三定”方案是职能融合的龙头,是部门履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各地新组建的文化和旅游行政机关,要严格按照“三定”规定,将各项职能落到实处,并在工作中进一步细化、完善。要充分考虑各地区、各单位实际情况,坚持“宜融则融、能融尽融”的原则。文化和旅游既有可以融合的一面,也有相对独立的一面,要因地制宜,坚持实事求是,走特色化发展和差异化发展道路。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三定”方案不可能包罗万象,面面俱到,职能融合需要一个磨合期,因此在职能融合中要重视融合的有效性,找准文化和旅游工作的最大公约数、最佳连接点,推动文化和旅游工作各领域、多方位、全链条深度融合。
做好“凝聚共识,顶层设计”工作,完善制度和政策,实现优化融合。雒树刚部长指出,“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共同目标都是为了满足人民美好生活新期待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都是为了推动文明交流互鉴和人类社会进步,都是为了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凝聚共识是顶层设计的前提,共同目标是制定政策的依据。部门职能融合的重要工作之一是完善文化和旅游系统制度建设。首先,要研究制定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政策文件,体现融合发展、前瞻发展。其次,要加强顶层设计,做好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明确工作目标,体现融合发展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再次,要优化融合,各地、各单位的职能融合不是照搬照抄,而是结合各地实际情况优化融合。如海南省作为国际旅游岛和我国重要的旅游目的地,在机构改革中围绕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围绕促进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整合旅游、文化、体育等职能,组建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充分体现了融合发展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做好“相互兼容,相互促进”工作,以文促旅,以旅彰文,创新融合。当理念达成共识,政策方针逐步确定,融合发展工作就会越来越具体化,融合中的问题也随之越来越复杂,“相互兼容,相互促进”是职能融合的基本要求,要加强文化和旅游领域政策、法规、规划、标准的清理、对接、修订等工作,确保相互兼容、不留空白;尽量做到相互促进、共同提高,推进资源、平台、工程、项目、活动等融合,坚持从实际出发,该清理的清理、该合并的合并、该扩大的扩大,确保其发挥最佳效益。要重视文化和旅游干部人才工作,毛泽东同志曾说“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文化和旅游系统的干部要相互学习,相互熟悉,相互理解,通过多样化多形式的培训交流,缩小观念上的差异,弥补知识上的不足,从而加快职能融合。要鼓励各地创新融合方法,探索融合路径,促使融合成效最大化。
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是大课题,是新任务,也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坚定信念,认定目标,脚踏实地,积极作为,通过文旅融合充分发挥文化和旅游的各自优势,为文化建设和旅游发展提供新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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