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实施背景及特点
(一)实施背景
传统文化主题旅游演艺是展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基因、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的重要载体,对增强文化自信自强、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近年来,随着国风国潮的兴起,传统文化主题旅游演艺在各地蓬勃发展,大、中、小型作品均不断涌现,但高水平创编人才的匮乏却成为制约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短板。基于“国家急需、行业紧缺”的现实情况,项目将组建由知名旅游演艺项目核心主创、文艺理论学者、舞台艺术创作名家及文化和旅游产业专家构成的师资团队,带动传统文化主题旅游演艺高水平创编人才的全方位培养。
(二)实施特点
本项目从旅游演艺发展需求等实际情况出发,制订多元培养课程,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集中学习与对口指导相结合,融合理论授课、观摩考察、名师指导、创作研讨等方式,力图通过系统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培养一批具备深厚艺术素养、开阔艺术视野、锐意创新精神、丰富创作技巧的传统文化主题旅游演艺创编人才。
二、 培训项目简介
(一)国家艺术基金简介
国家艺术基金(英文名称为China National Arts Fund,英文缩写为CNAF)是经国务院批准,于2013年12月正式成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培养艺术人才,打造和推广精品力作,推进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国家艺术基金的资金,主要来自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同时依法接受国内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国家艺术基金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尊重艺术规律,鼓励探索与创新,倡导诚信与包容,坚持“面向社会、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
(二)项目主体简介
本项目由浙江旅游职业学院负责组织实施。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是全国唯一一所由文化和旅游部与省人民政府共建的高职院校,是首批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单位。学校拥有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发展研究院、艺术学院、《文化艺术研究》编辑部等艺术研究、创作、出版机构。近年来,学校积极开展旅游演艺研究和实践工作,成功创演了《诗画山水》《遇见华夏湖》等旅游演艺作品,立项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10项、浙江省“尖兵”“领雁”研发计划等省部级项目150余项,并与宋城、大丰等知名演艺企业建立了密切合作关系。
三、 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
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申报指南》和《项目资助协议书》的相关规定,培训周期定为2025年6月至2025年8月。具体培训安排为:
2025年6月8日-7月11日,浙江旅游职业学院集中培训。
2025年7月12日- 8月10日,学员返回生源地,在教师指导下,完成传统文化主题旅游演艺作品创作项目书和创作研究论文的定稿。
(二)培训实施地点
理论授课地点: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杭州)。
第二课堂考察观摩地点:杭州、宁波、金华等。
(三) 课程设置
1.文化思想和艺术美学课程
《习近平文化思想与传统文化》《新时代文艺工作者的
使命与担当》《用旅游演艺再现世界文化遗产魅力》《传承发展中华美学精神》等。
2.旅游演艺深度分析课程
《文旅融合时代国内旅游演艺现状》《文旅融合时代世
界旅游演艺发展趋势》《传统型旅游演艺产品的提质与升级》《传统文化主题旅游演艺的基因解码》《传统文化主题旅游演艺的产品开发》等。
3.旅游演艺创编技法课程
《意义生产与文化认同——传统文化旅游演艺如何讲
好中国故事》《传统文化主题旅游演艺的创意策划》《传统文化主题旅游演艺中的导演构思》《旅游演艺舞美(灯光)艺术创作》《旅游演艺编舞技巧与实践》《传统文化主题旅游演艺作品选题与创编辅导》等。
4.旅游演艺案例分析课程
《传统文化主题旅游演艺的创作——以“宋城千古情”为例》《从“今夕共西溪”看传统文化主题旅游演艺的创作》《科技赋美传统文化主题旅游演艺——以“如梦上塘”为例》《旅游演艺中的地域传统文化挖掘——以应梦里、横店旅游演艺项目打造为例》《从“汴梁一梦”看传统文化主题旅游演艺的创编》《“只有河南”戏剧幻城的打造经验》等。
(四)主要师资
1. 艺术实践师资
周正平(中国舞台美术学会副会长,浙江省戏剧家协会副主席)
崔 巍(杭州江南丝竹南宋乐舞传习院院长,杭州第19届亚运会开闭幕式副总导演)
赵雪璎(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
殷 旭(宁波新景泽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横店集团影视旅游行业原副总裁)
吴正平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技研中心副总经理、舞台院院长)
项泽平(杭州和瑞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旅游演艺《今夕共西溪》总制作人)
刘汉坤(一台好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创始人、总经理)
余青峰(著名编剧,三度曹禺剧本奖获得者,两度中国戏剧文学奖金奖获得者)
倪东海(浙江省导演学会常务副会长,一级导演)
蒋 巍(浙江音乐学院戏剧系主任,一级编剧)
张 钎(杭州新青年歌舞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一级导演,浙江省舞蹈家协会副主席)
杨浥堃(河南省文化艺术研究院专职编剧,“只有河南·戏剧幻城”编剧)
2.艺术理论师资
孙若风(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原司长、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
陈立旭(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原副校长、二级教授,浙江省文化产业学会会长)
李 杰(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董 峰(上海戏剧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林凡军(山东省艺术研究院院长、研究员)
郎富平(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副校长、教授)
徐云松(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原副校长,浙江省旅游规划协会副会长)
王相华(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
蒋中崎(原浙江省文化艺术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
朱为总(原浙江省文化艺术研究院戏剧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叶志良(浙江旅游职业学院二级教授,浙江省戏剧家协会副秘书长)
高长江(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发展研究院特聘教授)
以实际邀请为准,面向全国聘请教学团队,以上师资排名不分先后。
(五)成绩评定
主要针对学员课业完成质量进行打分,具体标准:出勤占30%;课堂表现占30%;结业汇报占30%,综合评定考核占10%。经评定、考核合格后,可获得由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颁发的《结业证书》。
(六)培训成果展示
1.每位学员须结合自身传统文化主题旅游演艺创作经验,提交撰写相关研究论文。
2.根据专业所长、兴趣志愿将全体学员分成五个创作小组,每个小组选择一个适宜的旅游景区、为其度身定制一个传统文化主题旅游演艺作品,或者针对一个已经运营的传统文化主题旅游演艺作品进行打磨提升,创作完成后须提交作品创作项目书。
(七)学员管理
参训学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项目主体即时解除其参训资格,该学员不予结业,不发放结业证书:
(1)培训期间发表违反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有损党和国家形象及其他有关意识形态方面问题的言论的;
(2)严重违反项目主体制定的管理制度,经多次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3)无故旷课1次,或出勤天数不足培训总时长90%的;
(4)中期或结业考核成绩不合格的;
(5)其他不予结业的情形。
其他管理要求:学员在集中培训期间必须全脱产,并针对每位学员实施跟踪管理、阶段检查与结业评价。学员在校集中培训期间的管理严格按照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执行。在培训期间个人身体出现健康问题,医疗责任自负。
四、 培训对象
(一)培训对象遴选
本项目面向全国旅游演艺相关企业、文艺科研院所、文艺院团、艺术类高校、文化馆等单位的艺术创编人才招生。学员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德才兼备,恪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学员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45周岁,未参加过本年度国家艺术基金同类项目培训。
学员报名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本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获得省级以上奖项或承担省级以上研究课题且成果较为突出的;
(2)取得编剧、导演、舞美、作曲等相关专业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职称的;
(3)取得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或连续从事本行业工作满10年以上,且有较大发展潜力的。
(二)录取方式
1.报名截止后,项目组将根据提交材料按照国家艺术基金相关规定进行学员遴选,综合评定、择优录取,录取名额为30名。
2.主办方5月中旬前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对入选学员发放录取通知。请学员务必保持通信畅通,在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填写《学员培训回执表》,未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录取依次递补。未入选者不再单独通知。
五、 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4月26日(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
(1)通过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发布的招生简章,自行下载并填写国家艺术基金2025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传统文化主题旅游演艺创编人才培训》报名申请表(见附件1)。
(2)相关证明材料扫描电子版(本人最后学历、学位证明、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及相关业绩材料等)。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近期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电子版。
(4)所在单位出具的脱产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
(5)个人相关获奖成果材料或相关项目经历等证明符合遴选条件的材料(包括且不限于创作完成的旅游演艺作品剧本或设计图、艺术创作研究的论文等)。
报名材料均以PDF文件格式压缩包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名称和压缩文件均以“姓名+单位+传统文化主题旅游演艺创编人才培训”命名,发电子邮件并于2025年4月26日前通过邮箱 wangchen@tourzj.edu.cn 发送报名。
六、 其他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培训费用
本项目为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根据国家艺术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参加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往返交通费、培训期间的食宿、学习费用均由项目主体承担。关于交通费报销请参见国家艺术基金《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见附件2)。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琛老师
联系方式:0571-82372589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学知路333号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南校区和礼楼106室
邮编:311231
(三)附则
1.报到时请携带学员报名申请表原件、身份证原件、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4张(照片背面签名),学员须保证所有报名材料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
2.双方本着诚信的原则,凡参加培训学员,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招生简章的各项规定。学员在培训期间的管理严格按照有关管理制度执行。报到时,学员将与培训责任单位签订培训期间管理协议。项目执行单位对培训成果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发布等使用和宣传权。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传统文化主题旅游演艺创编人才培训》项目组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