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述:
1、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千岛湖校区教职工接送车租赁项目。
2、采购人:浙江旅游职业学院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具有与招标业态相对应的客车租赁相关资质;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车辆及人员;
4、在淳安县境内有经营场所;
5、满足所报项目国家要求的相关资质及证照要求
三、项目概况:
租用千岛湖校区至城区(现定千岛湖广场)教职工接送客运车一辆,要求19座以上的座位,且自带符合驾驶资质的驾驶员一名。工作日早晚接送上下班,一天按2趟计算。同时根据排课安排,中午适当增加一趟,全年预计480趟。费用按实际结算。
四、服务期限: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0日
五、招标控制价:
项目控制总价≤9万元,报价采取单趟报价法。
六、服务要求:
1、驾驶员应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
2、车辆的技术性良好,装备应齐全有效;
3、保证车辆运营手续齐全,同时应按座位购买乘客保险,并出具保险凭证;
4、车容车貌整洁,车内消防、安全设施齐全有效,标志醒目,提取和操作方便;
5、途中班车发生故障或事故,一时难以继续行驶时,积极联系救急或组织换乘;
6、根据甲方要求按时接送,不得随意更换车辆。
七、项目支付:
每月5号前结算上月服务费用,服务单位应在每月5号前向采购方提供上月发票(发票开票方必须是中标单位)及发票对应的服务清单。采购方根据发票及清单给予转账。服务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结账资料的则延迟到下月结账。
八、评标标准:在满足需求的条件下,以最低价中标。
九、报名时间:报名询价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5日10:30(请自行组织报价文件,一正三副,并密封递交),且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报价请注明单趟的价格,否则为无效标。
十、报价地址:文件递交地址:浙江省淳安县文昌镇西阳翁家村40号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千岛湖校区行政楼211
十一、联 系 人: 徐老师 58323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