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以及招标文件的有关条款,评标评审工作小组对各投标文件进行了认真评议和推荐,经学院招投标领导小组讨论和无记名投票,确定本次学院物业委托管理服务项目中标单位为:浙江浙大新宇物业集团有限公司
请未中标单位于7 月3日(下周四)起到浙江旅院后勤服务有限公司财务室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地址:博爱楼111室
工作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2:30—15:30,节假日除外
备注:办理保证金退还时请务必携带单位收据(需盖财务专用章)
投标保证金按原金额退还,不计利息。
特此公告
浙江旅院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