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由浙江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院长潘慧炬教授为组长的一行四人代表省教育厅对我院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进行督查。院长王昆欣、党委副书记陈宝珠、副院长徐云松及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汇报会。
汇报会上,体育评估领导小组组长徐云松副院长向专家组介绍了我院的基本情况及我院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具体工作措施。
报告会后,督查组专家分别召开教师座谈会、学生座谈会,进行了调查问卷和材料检查,实地考察学院体育场馆设施、基础器材建设。当天下午,督查组专家对我院贯彻实施《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工作的督查情况进行了反馈,一致认为我院体育工作领导非常重视,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措施得力,体育机构运行顺畅,设施基本完备,经费较充分,教师配置基本合理,教学改革成效明显,科研成绩突出,竞赛成果显著,群众性体育活动开展有序,学生社团组织作用发挥良好,相关部门配合工作积极有效。同时,他们认为我院体育工作有创新、有亮点,多项指标都达到甚至超过了评价的A级指标,形成了具有特色的,浓郁的体育健身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