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畅
“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仅侵害合法经营者公平竞争的权益,更为严重的是,由于这类经营者没有缴纳服务质量质保金,不能投保旅行社责任险,一旦发生旅游事故,很可能造成旅游者无处索赔的后果。放任这类行为,必将损害旅游法律的权威,破坏国家旅游法治的建设成果。”笔者见到傅林放时,他正在学习文化和旅游部刚刚发布的开展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专项整治行动的第一批指导案例。他说:“指导案例的发布,十分及时,意义重大。”
傅林放拥有双重身份:职业律师和大学教授。2006年,他从浙江大学法学专业毕业后,进入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成为一名大学老师,同时从事旅游法、旅游市场治理方面的研究。次年获得律师资格证后,他又多了一重身份——浙江某律所律师、高级合伙人。
意外的选择
在浙大同学眼中,投身旅游行业的傅林放,实属“任性”。“通常,从事法学研究的人会专注于某个领域,如研究刑法、民法等,鲜有专门研究某个行业的。即便有,也是针对房地产、金融等比较‘多金’的行业。用同学的话说,‘旅游业跟其他热门行业比起来还是有些清贫’。”
不过,傅林放却并不这么认为。他看到了旅游业的无限潜力以及在旅游法学研究方面的空白,“可以探索的天地十分广阔。”
多年来,傅林放在教师和律师职业间不停“转换”。无论多忙,他总是“挤”出足够的时间做旅游法学方面的研究。截至今日,他已经发表了20多篇学术论文,担任了《旅游学刊》旅游法学论文的审稿人,全程参与了《浙江省旅游条例(修订稿)》的起草工作,起草了《浙江省旅游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杭州市旅游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杭州市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指导标准》等规范性文件,还负责起草《浙江省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等推荐性格式合同。
他说,“法学研究是迷人的,做研究的时间其实也是我的休息时间,也是我最放松、最开心的时候。”
律师的义务
但是,傅林放的两个孩子并不能理解爸爸的这种放松与开心。
“我的爸爸是一个大忙人,吃年夜饭都不安分,电话不断……”去年,上小学的大儿子把他作为“反面典型”,写在了自己的作文里。傅林放坦言:“过去一年确实是太忙了,对两个孩子的关心不够。”
去年1月24日,除夕夜晚上11点,傅林放接到了杭州某大型旅行社负责人打来的紧急求助电话:“今天刚收到暂停业务的通知,我这儿有几百人的邮轮团,游客的情况各不相同,已缴的团费哪些必须退、哪些是游客要承担的?”根据《旅游法》的具体条款、文化和旅游部下发的通知以及浙江省政府“一级响应”决议的有关内容,傅林放做了详细的解答。
第二天,大年初一,傅林放也没闲着,他梳理了几天来旅行社咨询的主要问题,在自己的社交媒体账号上发表文章《疫情当前,旅游企业如何依法应对?》,此后又发表了《旅游停团,旅游企业工资怎么发?》《疫期旅游停团,游客如何依法退费?》等一系列普法文章,回答业者关注的焦点问题,为旅行社依法处置停团退费事宜、广大游客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支持。
“新冠肺炎疫情给旅游业造成了前所未有的冲击,游客出行受阻、旅行社损失惨重、导游领队收入锐减,希望通过这几篇文章,帮助大家梳理相关条款,同时也想提醒业者,大灾当前,处理问题时要秉承理性、体谅的原则。”傅林放说。
此后,他还通过钉钉、腾讯直播、云视讯等平台,做了二十多场培训,围绕停团退费、劳动用工、房租争议等问题答疑解惑。
教师的职责
“疫情暴发,旅游企业受到冲击。但同时,这场疫情也引起了大众对于《旅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关注,旅游学子们学法、用法的热情空前高涨。”傅林放说,“2014年《旅游法》正式实施后,浙江旅游职业学院专门开设了《旅游法》必修公共课程,向每个学生普及旅游法律知识。去年,学生们对于《旅游法》的关注度更高了,好多学生会试着用法律条款分析自己看到或是听到的一些旅游纠纷,先自行分析,再来跟我讨论。”
去年10月,傅林放入选文化和旅游部2020年度文化和旅游部优秀专家人员名单。对此,他说:“我不过是做了一名教师该做的事情,对得起自己的身份,对得起教师的职责罢了。”
今年3月,傅林放在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开设了《民法典》选修课程。他发现,同学们学习《民法典》的劲头很足,“《民法典》规范了包括旅游在内的人们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其中,有多项条款对旅游参与者和旅游经营者的行为予以界定,明确了各类旅游纠纷的处理原则。我希望能够结合自身经历,从行业中来、到行业中去,帮助这些即将投身旅游行业的学生们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丰富法律知识,让他们成为推动我国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中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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