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全面宣传和展现新时代我省广大文化和旅游工作者凝心聚力、共谋发展的精神风貌,发挥先进典型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作用,在全社会树立正确鲜明的价值导向,大力倡导学习最美、崇尚最美、争当最美的风尚,省文化和旅游厅决定面向全省文化和旅游系统征集“最美浙江人·最美文旅人”评选活动宣传口号、形象标识(Logo)和奖杯设计方案。
征稿活动已于今年8月正式启动。为做好设计方案组织推荐工作,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最美浙江人·最美文旅人”评选活动宣传口号、形象标识(Logo)和奖杯设计方案。
二、征集对象
学院全体师生
三、征集要求
(一)宣传口号
1.需高度概括“最美浙江人·最美文旅人”评选活动意义,准确反映浙江文化和旅游工作者优秀品质和良好形象,体现时代特征,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吸引力、感染力和宣传效果。
2.朗朗上口、易于记忆、便于传播,适合在网络、电视、报刊等各种媒体和公众场合宣传推介。
3.要求提供完整的创意说明,说明文字不超300字。
(二)形象标识(Logo)和奖杯设计
1.能准确反映“最美浙江人·最美文旅人”评选活动特色,充分展示浙江文化和旅游工作者形象和特征。
2.设计要切中主旨、通俗易懂、寓意深刻,视觉形象鲜明、认知度高,具有较高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便于识别、记忆和推广。
3.标识将统一应用于“最美浙江人·最美文旅人”评选活动的宣传工作,适合在平面媒体、网络媒体、自媒体等多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应用。
4.设计作品电子文件格式为JPG和PSD (CDR、AI), JPG格式图案不低于3008*1998像素,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
5.要求提供完整的设计说明,说明文字不超300字。
四、注意事项
(一)作品设计者提交的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均须未被商用或授权他人使用,不得抄袭、盗用他人作品,且版权未移交他人;
(二)作品中含有素材元素(非原创部分),作者需拥有该素材版权的使用授权许可;若发生版权纠纷,其法律责任由设计者本人承担;
(三)设计者不得将作品转让或授权给任何第三方,不得用作品参与与本活动相同或类似的其他活动;
(四)如设计作品系多人合作,需征得所有合作者同意并标明所有合作者姓名;同一用户名只允许报名上传一件作品,征集结果以作品为单位;
(五)所有作品不予退回,请作者自留底稿;
(六)最终采用作品允许主办方作适当修改,知识产权归评选活动主办方所有,便于注册;设计者需将作品授权于主办方(省文化和旅游厅)应用于各类平面、网络等领域非营利性宣传类别;
(七)设计者投递作品即视为认同以上条款;
(八)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最美浙江人·最美文旅人”评选领导小组。
五、投稿事项
(一)截稿期限: 2020年9月18日前
(二)投稿及联系方式:请设计者将作品发送至宣传部邮箱: tczjxcb@126.com 。上交作品经宣传部审核后择优推荐至省文化和旅游厅。联系人:时忆宁, 联系电话: 0571-82877726(907726)。
宣传部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