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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29    人气:

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延迟本市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等相关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学院自即日起将进一步加强相关防控措施,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校园实行半封闭式管理,学校仅开放北校区东大门和南校区南大门,其它大门一律关闭(旅学路大门仅供人员通行)。除经备案的值班值守人员以外,其他人员无特别重要事项,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

    二、全体师生员工一律凭有效证件(学生证、工作证、校园卡等)进入校园,所有进入校园的车辆和人员(含车内全部人员)必须进行信息登记,并进行体温测量,体温超过37.3℃者不得进入校园。

    三、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校,凡需入校办理有关业务的外来人员,须事先联系好学院有关部门,并经有关联系单位确认、出示有效证件、履行登记手续、测温后方可进入校园。出租车、网约车、共享单车、外卖快递等车辆一律禁止进入校园。

    四、校园半封闭管理期间,学院取消所有聚集性活动,一律不举办大型活动,停办各类校内外培训班,不得组织校园参观等活动。

    五、加强合作企业及创业园企业管理,在校办公的合作企业及创业园企业按照杭州市规定,不早于2月9日(正月十六)24时前复工。

六、加强宿舍楼门禁管理,非本公寓师生员工不得入内。全校教职员工非工作需要尽量不提前返校,学生在开学之前请勿提前返校(具体开学时间另行通知),未经学院批准,不得入住寝室、宿舍。

    七、全体师生员工须进一步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和技能,少外出、不聚集,注意戴口罩,多喝水、多通风。以高度的家庭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主动及时汇报涉及湖北的情况(到过湖北或接触过湖北来浙人员),与湖北有关联的师生员工,需自觉居家医学观察14天,不要外出、不要到校。

    各部门在接此通知后,请第一时间向全体师生员工进行传达,要求大家自觉遵守校园半封闭管理决定。如遇特殊情况需临时开、关门,需经相关部门领入。具体联系保卫处值班室,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0571—82838030。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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