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与澳门旅游学院的校际交流协议,现推荐两名优秀学生赴澳门旅游学院交流学习。相关选拔要求如下:
一、报名条件
1. 学生自愿、家长同意;
2. 全院在读大一、大二学生,品学兼优(含晨跑合格),身心健康;
3. 已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四级500分以上、六级450分以上)。
二、就读时间
赴澳学生拟定于2017年8月入学,2017年12月返回,就读一个学期。
三、学习证明
赴澳学生一般要求修满校内相应学期课程学分至少达2/3,澳门旅游学院出具学生所修课程成绩单,经系部、教务处认定后,我院承认其在澳所修的学分。
四、相关费用
在澳学费免收,住宿费、生活费自理。
★ 学生赴澳期间,我院住宿费和教材费免收,学费照常收取,另需缴纳派遣管理费3000元。
五、报名方式
对该项目有意向的学生请于3月29日(周三)11:00前将报名表交至各系部联系老师:
酒店管理系 贺绿莹 82834602
旅行社管理系 潘承斌 83899405
旅游规划系 邵雨薇 82838036
烹饪系 刘鑫鑫 83862930
外语系 边宇琪 82863525
艺术系 杨 芳 82607882
工商管理系 俞 盈 82602126
千岛湖校区 黄颖欢 58323982
六、选拔流程
1. 请各系积极组织学生报名,通过个人自荐、班主任评定和综合评定等环节汇总学生报名表排名,经系部签字盖章后将拟派遣学生报名表与学生成绩单、英语证书复印件、荣誉证书复印件于3月31日(周五)16:00前交至国际教育学院(行政中心1405办公室,陈玥老师处,联系电话:82863570);
2. 国际教育学院组织安排初试,经澳门旅游学院审核并进行面试,最终确认并公示拟派遣学生名单;
3. 国际教育学院负责办理学生赴澳相关手续。
附件:浙江旅游职业学院优秀学生赴澳门参加“澳门交流生”项目报名表.doc
国际教育学院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