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与澳门旅游学院的校际交流协议,现推荐两名优秀学生赴澳门旅游学院交流学习。相关选拔要求如下:
一、报名条件
1. 学生自愿、家长同意;
2. 全院在读大一、大二学生,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3. 已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四级500分以上、六级450分以上)。
二、就读时间
赴澳学生拟定于2016年8月秋季入学,2016年12月返回,就读一个学期。
三、学习证明
赴澳学生一般要求修满校内相应学期课程学分至少达2/3,澳门旅游学院出具学生所修课程成绩单,经系部、教务处认定后,我院承认其在澳所修的学分;
四、相关费用
在澳学费免收,住宿费、生活费自理。
★ 学生赴澳期间,我院住宿费和教材费免收,学费照常收取。
五、报名方式
对该项目有意向的学生请于4月8日(周三)16:00前将报名表交至各系部联系人:
酒店管理系 贺绿莹 联系电话:82834602
旅行社管理系 潘承斌 联系电话:83899405
旅游规划系 邵雨薇 联系电话:82838036
烹饪系 刘鑫鑫 联系电话:83862930
外语系 金琳琳 联系电话:82863525
艺术系 杨 芳 联系电话:82607882
工商管理系 俞 盈 联系电话:82602126
千岛湖校区 黄颖欢 联系电话:58323983
六、选拔流程
1.请各系积极组织学生报名,通过个人自荐、班主任评定和综合评定等环节汇总学生报名表排名,经系部签字盖章后将拟派遣学生报名表与学生成绩单、英语证书复印件、荣誉证书复印件于4月8日16:00前交至国际教育学院(1403办公室);
2.国际教育学院最终确认并公示拟派遣学生名单;
3. 国际教育学院负责办理学生赴澳相关手续。
国际教育学院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