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与澳门旅游学院的校际交流协议,现推荐一名优秀学生赴澳门旅游学院交流学习。相关选拔要求如下:
一、 报名条件
1. 学生自愿、家长同意;
2. 英语成绩四级以上(含四级,全英文授课)
3. 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含晨跑);
4. 以专业成绩为依据,综合考量;
5. 身心健康,无不良记录。
(注: 中澳班限大三学生)
二、就读时间
赴澳学生拟定于2016年2月春季入学,2016年6月返回,就读一个学期。
三、学习证明
赴澳学生一般要求修满校内相应学期课程学分至少达2/3,澳门旅游学院出具学生所修课程成绩单,经系部、教务处认定后,我院承认其在澳所修的学分。
四、相关费用
在澳门学费免收,教材费、住宿费、生活费等自理。
★ 学生赴澳期间,我院住宿费和教材费免收,学费照常收取,另需缴纳派遣管理费3000元。
五、报名方式
对该项目有意向的学生请于9月24日(周四)16:00前将报名表交至各系部联系人:
酒店管理系 贺绿莹 82834602
旅行社管理系 潘承斌 83696502
旅游规划系 邵雨薇 82838036
烹饪系 刘鑫鑫 83696730
外语系 金琳琳 82863525
艺术系 杨 芳 82607882
工商管理系 卢雪栋 82602126
六、选拔流程
1. 请各系积极组织学生报名,通过个人自荐、班主任评定和综合评定等环节汇总学生报名表,经系部签字盖章后将拟派遣学生报名表与学生成绩单、英语证书复印件、荣誉证书复印件于9月29日16:00前交至国际教育学院(1403办公室);
2. 国际教育学院最终确认并公示拟派遣学生名单;
3. 国际教育学院负责办理学生赴澳相关手续。
如有未尽事宜,详请咨询:国际教育学院 丁 竞 82863570
国际教育学院
201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