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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优秀学生赴澳门旅游学院参加 “澳门交流生”项目的报名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09    人气:

    根据我院与澳门旅游学院的校际交流协议,现推荐一名优秀学生赴澳门旅游学院交流学习,有关选拔要求如下:
    一、报名条件
    1. 学生自愿、家长同意;
    2. 全院在读大一、大二、大三学生,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3. 已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
    (注: 中澳班限大三学生)
    二、就读时间
    赴澳学生拟定于2015年9月春季入学,2016年1月返回,在澳学习一学期。
    三、学习证明
    赴澳学生一般要求修满校内相应学期课程学分至少达2/3,全英文授课;成绩合格后由澳门旅游学院出具成绩单,我院承认其在澳所修的学分。
    四、相关费用
    在澳学费免收,住宿费、生活费自理。
    学生赴澳期间,我院住宿费和教材费免收,学费照常收取
    五、报名方式
    请有意向的学生将报名表填写完毕后委托班主任评定,于4月15日(周三)下午16:00前交至各系部联系人。 
 
   国际教育学院
   201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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