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与澳门旅游学院的校际交流协议,现推荐一名优秀学生赴澳门旅游学院交流学习,有关选拔要求如下:
一、报名条件
1. 学生自愿、家长同意;
2. 全院在读大一、大二、大三学生,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3. 已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
(注: 中澳班限大三学生)
二、就读时间
赴澳学生拟定于2015年9月春季入学,2016年1月返回,在澳学习一学期。
三、学习证明
赴澳学生一般要求修满校内相应学期课程学分至少达2/3,全英文授课;成绩合格后由澳门旅游学院出具成绩单,我院承认其在澳所修的学分。
四、相关费用
在澳学费免收,住宿费、生活费自理。
学生赴澳期间,我院住宿费和教材费免收,学费照常收取
五、报名方式
请有意向的学生将报名表填写完毕后委托班主任评定,于4月15日(周三)下午16:00前交至各系部联系人。
国际教育学院
201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