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就千岛湖校区行政办公家具、食堂家具、报告厅家具、分体式壁挂机等设备执行政府协议定点采购,综合考虑千岛湖校区建设时间紧迫、建设资金使用及与代建单位配合等具体情况,为进一步明确招投标双方权利义务,规范采购程序,决定对以上设施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一、谈判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标项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行政办公家具 | 1.0 | 批 | 24间屏风写字桌椅、2间管理办公室、2间会议室 | |
2 | 食堂家具 | 1.0 | 批 | 四人联体107套,四人实木20套 | |
3 | 报告厅家具 | 1.0 | 批 | 517座剧场椅、主席台、发言台家具等 | |
4 | 分体式壁挂机 | 1.0 | 批 | 1.5P挂机:学生公寓80间及其他零星安装场所 | |
二、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谈判供应商必须是2014年浙江省政府协议(定点)采购单位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对谈判供应商的其他要求:
1、谈判供应商必须配合采购人在2014年12月15日前,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报价及合同备案程序,如不能及时备案,视作本次谈判无效,采购人有权利取消合同。
2、谈判供应商必须按照省政府协议采购的规定,对各项采购货物一一签订政府协议采购合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整货物或价格,其他合同条款按照政府协议采购合同模板执行。
3、谈判供应商必须配合采购人及代建公司出具相应设施设备的平面布局图纸、技术方案及现场定位等事宜。
四、谈判时间:2014年11月26日13:30
五、谈判地点:浙江旅游职业学院行政楼4楼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1、谈判时供应商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1)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2014年浙江省政府协议(定点)采购单位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提供样品要求:食堂餐桌椅1套、办公椅子1张、会议椅子1张
2、采购人: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地址:萧山高教园区,联系方式:黄老师,电话:0571-82833321。监督部门:院监察审计处,联系电话:0571-83899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