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旅院新闻 > 通知公告 > 正文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关于征集校史馆馆藏资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8-21    人气:

学院各部门、全院教职工、离退休老同志及广大校友:

   为进一步丰富学院校史馆展览内容,全面回顾我院的办学历程,展示办学成果,弘扬旅院精神,现面向学院各部门、全院教职工、离退休老同志及广大校友征集校史馆馆藏资料和实物。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目录

1. 反映学院历史变迁的相关资料及照片。

2. 老校徽、印章、重要文件、档案、学生证、借书证、记分册、校内使用的票证及其他具有历史意义的教学或办公用具。

3. 个人或部门所获得的荣誉证书、奖杯、奖状及科研成果获奖证书。

4. 反映学院主要活动(包括教学、科研、管理、党建、思政和社会服务等)的个人或集体照片、光盘、磁带等图文影像资料。

5. 学院历任领导及历年教职员工在参加校外重大活动(包括社会活动、学术会议、重要比赛等)中形成的文稿、纪念品和照片。

6. 建校以来各级领导、专家学者及重要外宾来校参观、视察、访问或讲演时的照片、讲稿、题词、赠言手迹等。

7. 学院教职工主编的教材、专著、译著及学院早期形成和使用过的有史料价值的教案、教材(含手稿及油印稿)、教学大纲、实习方案、试卷、教具模型等。

8. 学院各个时期出版的各类刊物、印刷品(校报、学报等各类文字出版物,画册,历届毕业生的纪念册等),与学院相关的各类媒体报道的各种资料。

9. 历届学生录取通知书,毕业生的派遣证、自荐书、毕业合影照片、同学录、纪念册、师生间赠言题录等的实物和照片。

10. 与国内外机构、大学交流合作的资料、实物,以及友好单位、合作单位赠送我院具有保存和史料价值的资料和实物。

11. 反映或记载学院校友重要成就或在社会上产生过重大影响的事迹材料(包括照片、实物、音像、书刊等)。 

12. 其他具有校史史料价值的资料和实物等。

二、征集办法

1. 对捐赠的资料,学院将向其颁发捐献证书。本人欲保存原件的,可捐赠复制(印)件,也可由学院复制(印)。

2. 对于十分珍贵且持有者愿保存原件的资料,可以协议代展,所有权不变。

三、相关说明

1. 提供图片、照片及音像等资料时请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事项、主要参加人的姓名、时任职务、拍摄(提供)人姓名、现从事职业等信息。

2. 学院对征集的物品由专人进行登记造册、分类归档、妥善管理。如不便,可通过电话联系相关工作人员,学院将派人登门收集。

3. 截止日期:本次集中征集截止日期为2013年9月10日。此后还可随时与学院校史馆联系捐赠事宜。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洪登海,联系电话:82838007,邮箱:denghai@tczj.net.

   吴佳佳,联系电话:82834980,邮箱:wjj@tczj.net.

   传真:82838026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高教园区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办公室。

   邮编:311231

 
学院办公室 
2013年8月20日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