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相关规定,我院学生须在开学前及时交纳学费等各项费用,现将有关缴费事项说明如下:
一、同学们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式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等。
1、在浙江省内缴费的方法:
(1)同学们凭学号,到建设银行全省各地储蓄网点的柜台缴纳学费、住宿费及教材费。缴费时须告知本人的学号(学生证上号码)及学院的编码08112(也可报学院名称查询) ,并在开学时将缴款凭单带到学院,以便查询。系统缴费成功的学生,学院财务处会在开学后一个月内将收费发票发放至每个班级,由班主任转发给学生。
2 、在浙江省外缴费的方法:
可在全国任意银行的储蓄网点将学费、住宿费及教材费等,按收费标准(附件1)电汇至学院的缴费帐户。应注意的事项:
(1)交款单位栏内填写学生本人的姓名及学号,否则无法查询缴费人,也无法打印发票。
(2)收款单位全称: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开户银行全称:浙江省建行高新支行;帐号:33001616735050009001;建行汇款行号:53590,非建行汇款行号105331008004。
(3)用电汇形式缴费的学生,开学后需将银行电汇凭证带到学院财务处以换取收费发票,以确认该学生已缴清费用。
3、其他缴款方式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用以上方法缴费的同学,可到学院事务中心刷卡缴费。学院事务中心装有一台可刷全国卡的POS机,一台可刷全国农行卡的POS机,上述两台POS机均不可刷信用卡。
三、请家长和同学们积极配合,及时缴费。如遇当地银行不能办理网点缴费,请当地银行直接与杭州市建行高新支行联系,联系电话0571-88862881、0571-88866592。也可咨询学院财务处,联系电话0571-82838080、0571-82607612、0571-82838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