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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我院学生赴乌克兰交换学习一学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6-15    人气:

    根据《浙江旅游职业学院与乌克兰卢甘斯克民族大学学术交流协定书》和两校签订的《学生交流备忘录》,2011年9月我院将继续选派应用俄语专业2009级优秀学生,赴乌克兰友好学校交换学习一学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派遣目的
    1.增进中乌在政治、经济、文化、旅游等方面的相互了解。
    2.进一步提高俄语专业学生语言及专业学习,培养国际化旅游人才。
    3.巩固国外兄弟院校间的关系,为进一步合作交流奠定基础。
    二、选拔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学校校规、学生守则以及派遣学校的规章制度。
    3.俄语成绩优良,无不良记录。
    4.身体健康,团队精神强。
    三、选拔办法
    1.由志愿赴乌克兰留学的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并由家长签字同意。
    2.先由教研室的专业教师进行初选,然后由选拔小组考核确定人选,最后报学院领导批准。
    3.采用打分方法进行选拔。
    总分(100分):专业成绩占70%;思想品德占15%;应变能力占15%。
    4.评分方法:
    (1)专业成绩:共70分,由口试(35分)和笔试(35分)构成。
    口试由专业任课老师进行现场打分;笔试成绩以平时成绩为准。
    (2)思想品德:共15分,由平时操行分数(8分)和班主任评定分数(7分)组成。凡在校表现不良者,班主任和外语系办公室均有否决权。
    (3)应变能力: 共15分,由国际教育学院、外语系、学生处、教务处人员部门综合打分。
    四、选拔时间进程
    1.6月22日前,学生自愿向国际教育学院书面报名。
    2.6月23日下午,对学生进行专业口试和应变能力测试。
    3.6月27日,确定拟选派人员名单报分管院领导审批。
    五、费用情况
    1.学费:交换生只需按本校收费标准向本校缴纳相应的学费即可前往乌克兰免学费学习一学年。在乌方学习所取得的课程与学分我校予以认可。
    2.住宿费:按乌方标准500美元(10个月)交给乌方(我校将免收住宿费)。
    3.伙食生活费:自理。
    4.学生还需承担如下费用:
    (1)因私护照申办费约200元。
    (2)签证材料公证、认证费约2,500元。
    (3)赴乌克兰签证申办费约500元。
    (4)往返交通费约8,000元。
    (5)派遣培训管理费3,000元。学校对选拔成绩优异的15%学生免收管理费。
    5.其余校际交流费用由学校承担。
    请有关部门协助做好选派工作,积极推进我院的国际化办学进程。
    特此通知。
国际教育学院
  二O 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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