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优秀高职院校,学院的各项收费内容及收费标准符合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1999)247号、(2002)152号、(2006)124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现将2007学年学生的有关缴费事项说明如下:
一、为方便学生安全、及时缴纳学费、住宿费、代管费等,学院安装了与杭州市建设银行高新支行 链接的收费管理系统,系统从2007年8月1日起开通收费。同学们凭学号,采用以下几种方式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
1、 省内 学生的缴费方法:
(1)、同学们 凭学号 ,到建设银行全省各地储蓄网点的柜台用现金缴纳学费、住宿费及教材费。缴费时须告知 本人的学号(学生证上号码)及学院的编码18012 ,并在报到时将缴款凭单带到学院,以便查询。
具体操作方法:如××同学去某个建设银行网点缴费,第一步,告知柜台工作人员你要缴纳学费等费用;第二步,告知学院的代码18012及学院的名称;第三步,提供缴费学生的学号并说明是否全额缴费;第四步,在核对缴费学生的姓名及确认缴费金额后缴费;第五步,索取银行缴费回单并妥善保存。通过银行系统缴费成功的学生,学院财务处会在开学后一个月内将收费发票发放至每个班级,由班主任转发给学生。
2 、省外 的学生可在当地建设银行各储蓄网点将学费、住宿费及教材费,按收费标准电汇至学院的缴费帐户。
注意事项: A、当天日期、交款单位、收款单位、款项来源、帐号、开户银行、大小写金额为必填项目。 B、交款单位的填写必须是学生本人的姓名和学号,不能填写家长的姓名否则无法查询缴费人。 C、收款单位全称:浙江旅游职业学院 ;开户银行全称:杭州市建行高新支行;帐号:33001616735050009001。 D、缴费学生开学后需将银行电汇凭证带到学院财务处换取收费发票,以确认该学生已缴清费用。
3、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用以上方法缴费的同学,可到学院财务处刷卡(或现金)缴费。学院财务处装有建行和农行刷卡机,可以 用建设银行和农业银行的“借记卡”刷卡缴费 (必须为建行或农行借记卡,建行或农行信用卡及其他银行卡不能使用)。
二、按时、按规定标准缴纳学费等费用是每一位同学完成学业的前提条件。请各位学生按照各自专业的收费标准,在开学报到前通过以上方式一次性缴纳2007学年的学费、住宿费及教材费。
请家长和同学们积极配合,及时缴费。如有不清楚之处请拨打以下咨询电话:
学院财务处:0571-82838080 0571-82838005
经办银行: 0571-88862881 、88923257、88866592 、88861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