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总工会于近日发文表彰先进,我院工会委员会榜上有名,荣获“全国模范职工之家”荣誉称号。
近年来,学院工会以“幸福工程”为抓手,以“教工之家(小家)创建计划实施办法”为具体措施,以“教工小家建设”、“分工会工作”、“教工社团活动”、“困难慰问安排”等工作为载体,积极做好教职工的关心和服务工作。学院在 “教工之家”创建工作中,不断加强工会组织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多次受到上级工会组织的表彰奖励,2016年我院获评“浙江省模范职工之家”, 2017年获“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称号。
据悉,“全国模范职工之家”荣誉称号由中华全国总工会设立,是全国工会系统表彰先进集体的最高荣誉,也是国家对基层工会工作的最高褒奖。
(供稿 徐海伟 编辑 袁佩芬)